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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都市新都区妇幼保健院医学美容科技术指导合作项目 调研公告

成都市新都区妇幼保健院 2026-02-09 09:33:49 通知公告
一、项目名称:成都市新都区妇幼保健院医学美容科技术指导合作项目

二、本市场调研项目在“成都市新都区妇幼保健院官方网站主页上公开发布, 供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前来参加项目市场调研。

三、市场调研期限:

本公告自挂网公示日起,有效期为五个工作日。

四、市场调研项目要求:

1、实现目的:通过技术指导合作,提升医院医学美容科的诊疗水平,满足区域内广大群众的医美需求,打造科室品牌形象IP,成为成北区域有影响力的标杆科室。

2、形成以医院为主体,达成荣辱一体,共进退的技术指导合作模式,拟初步合作期限为3年。

3、合作单位须指导医院医学美容科的运行、运营、宣传、业务拓展等符合诊疗规范和国家法律法规。

4、合作单位具有丰富的医学美容科运营和管理经验。

5、合作单位按照业内优秀的、具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例以及医学美容科建设指南协助医院对该科室的建设和流程改造。

6、合作期间,医院提供开展医学美容业务所需房屋、设备及医疗人员,合作单位提供不间断的技术指导和定期的现场专家咨询、若干次的技术技能培训和学术经验交流。

7、合作期间,对医院医学美容科在人力资源配置、设备配置、耗材使用、药品采购、技术运用、业务开展、宣传推广、经验分享、医美发展、服务特点等方面提供有效建议。

8、合作单位负责市场定位与策略、渠道拓展、引流等事宜,确保医院医学美容科的市场竞争力、运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9、科室人员技术能力提升、培训等由合作单位协助完成,调研培训机构名称。

10、医学美容科运营成本(包括但不限于:设备折旧、房屋折旧、人力成本、耗材成本、水电气、保洁维护等)均纳入成本核算;收入减去支出后盈余部分合作单位收取医院技术指导费进行调研。

11、合同单位结合医院的区位特点和医美行业的发展趋势、群众的医美需求等,明确医院医学美容科的年最低就诊量,且明确合作三年期间,每年的递增幅度。

12、对符合上述条件者进行公开调研,调研内容不作为成交依据。

五、提供真实齐全的资质证明文件一份(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和证明材料的真实性, 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请按照下面的顺序装订) :

1、封面(注明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加盖公司印章)。

2、营业执照(经有效年检,副本)复印件。

3、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

4、报价一览表(举例:合作单位收取医院技术指导费占比    %,明确医院医学美容科的年最低就诊量,且明确合作三年期间,每年的递增幅度)。

5、潜在供应商根据调研公告第四条(市场调研项目要求)提供相关资料,格式自拟。

六、付款方式

按照合同约定方式付款。

七、市场调研书的递交:于2026年2月15日17:00前一式一份现场递交成都市新都区妇幼保健院十楼

地址:成都市新都区妇幼保健院新都大道309号

联系人:代老师   83045705